非机动车过马路必须推行。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若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则应从这些设施通过;若无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使用这些设施不便,应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非机动车因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时,可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并在通过后迅速回到非机动车道。遇到非机动车借道的机动车应减速让行。
非机动车的交通规则:
1、非机动车道使用:非机动车应当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行驶;
2、遵守信号灯:非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3、禁止逆行: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4、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时,非机动车应当开启前后灯光,确保安全可见;
5、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行人密集区域应减速慢行,必要时应当下车推行,以避让行人。
综上所述,非机动车过马路时应推行,若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应从这些设施通过,若无则应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非机动车在车道被占用时可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并在通过后迅速回到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应减速让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Copyright © 2019- jfmb.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