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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才处理案件报案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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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刑法明确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受害人到提起刑事自诉,不能到机关报案。即使报案,机关也不会受理。

被害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向机关报案和求助,机关积极受理,进行必要的侦查,帮助被害人减轻和挽回损失是应当的,也是职责所在。经查明行为人所犯之罪不属于公诉罪而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时候,机关应当即行停止刑事追究,根据刑事诉讼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依照法律有关管辖的规定,告知被害人有权决定是否向人民提出起诉。

一、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人民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立案后即进入审理阶段,而不需要经过机关或人民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提起公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几种?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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